【凌追】信客与小客栈老板

如题。


信客凌x小客栈老板追。

架空历史向,信客的大概设定参考余秋雨的《信客》。一篇短小的脑洞。





从兰陵那破旧的小山村村群到繁华的大都市上海,总会有一条路势必途径姑苏。途径姑苏的路向来是最安全的,但却很少有信客,会选择走这条路。因为它的路程实是最长的。对于那些与亲人相隔两地的人们来说,寄于信客身上要送给亲人的礼物,都饱含着对亲人的浓重思念,是恨不得让其长了翅膀直接飞过去的。


金凌是在成为信客后的第三年,才开始走途径姑苏的路的。原因无他,只不过是因为姑苏新开辟了条路,安全又好走,路程也比旧路要短了许多。

但它并非是最短的。金凌完全可以选择走其他的路,可他没有,这其中的原因,还是待我慢慢述说才好。



在这新开辟的柏油路旁,开着一家装修得素淡雅致的小客栈。客栈的一楼摆放着几张铺着绒席的木椅,和一排排的书,大多都是洋人的小说名著。这倒也不奇怪,毕竟最近都在提倡学习西方文化。这些书都被拆了封,专供路过的人歇脚时赏读的,姑苏的人大多都很有文化,即使不会识字,也能坐下来喝几杯店里泡的花茶蜜水。

再二楼、三楼,才是正经的客房了。


在国内,这个时候,大抵也只有这一家客栈如此富有书性趣味了。金凌听闻老板是姑苏学校毕业的学生,一想到他有如此奇思妙想,先是惊叹,又觉得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了。


金凌第一次见到这家小客栈的老板时,正是他第一次走进这家客栈之时。这客栈老板长得极好看,眼眉弯弯,笑容颇为温柔,偶尔又带着点调皮的味。他一般穿着洋人的白衬衫和黑西裤,打着带云纹的领带,那身衣服将他本就削瘦的身材修得极好看,显然是个富裕的小公子哥。金凌打一开始看见他,便移不开眼睛。这老板,名为蓝愿,字思追。




蓝愿第一眼瞧见金凌时,也是移不开眼的模样。

想来他一生中所见信客没有十个,也有三四五六个。偏偏就是没见过这般俊的信客。当信客的,总比一般人老得快,但岁月在金凌身上留下的痕迹,大抵就是让他愈发成熟,哪怕风尘仆仆而来的狼狈,也丝毫不减其英俊。他长得瘦,却显得五官精致凌厉,抓着东西的手,也显得十分有力。再说他身上的气质,着实像个富家少爷。



蓝愿斗胆,同金凌搭了话。

金凌的确是富家少爷,不过那也是过去的事了。当信客,是他思念已逝父母的一种方式。或许有一天,他累了,也就不当了。他曾读过书,但毕业后就鲜少再拿起书来看了。不过他作为信客,毕竟也是走遍了许多地方的人,见闻广博,而蓝愿几乎没出过姑苏,金凌一跟他讲起外面的新鲜事,他就听得入了迷。他看着金凌神采飞扬讲述着外面的事情的模样,只觉对方颇为潇洒,如同武侠小说中的少侠。


金凌路过姑苏时,总会在这家客栈待上一天,跟蓝愿上北下南的聊天,临走时,蓝愿会塞给他一本蓝愿推荐的小说,让他到家后去看。


久而久之,蓝愿觉得,自己好像是喜欢上金凌了。但这个时代,龙阳之癖实在不好说出口,他不愿让金凌感觉他恶心,只好憋着不说。


只是他不晓得的,金凌也是喜欢他的。他俩都没胆子向对方去表明自己切切心意。


蓝愿不知道,他自己讲起书来时,也是分外好看的。至少在金凌眼里便是如此。蓝愿讲起喜欢的书上内容时,眼睛总是闪着光的。他的手上往往会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花茶,随口说出的例子,便是书上一字不落的内容。讲到令人开心的部分他便颇为得意的模样,说到令人难过的地方又微微皱着眉头,实在过分可爱了。



两人虽不敢说,但长期相处下来,总会发生点事。那大抵是蓝愿聊起一本书的时候,那书上的主人公的浪漫爱情故事实在让人慨叹,蓝愿讲着,金凌听着,许是因为身旁就坐着自己爱着的人,周围气氛正好,无人,竟是入了迷,金凌将吻印上了蓝愿的唇。

讲故事的声音戛然而止,蓝愿睁大了眼睛,在金凌正要落荒而逃时及时抓住了对方的手腕,满面羞得通红。



再后来,邮局终于通到了兰陵。金凌也不再当信客了,他在客栈旁边开了家山东面馆,平时就将面馆扔给雇来的伙计照看,自己窝在蓝愿的客栈里,同对方腻在一起。两个人的生活显然并不无聊,他们之间并没有讲得完的话,也没有做得完的情事。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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